

包德士律師
包德士律師(Mr. Alfred Valdez)執行法律業務迄今已將近二十年,除了是聯邦及州法院的出庭律師外,包德士律師並且持有調解人(Mediator)執照,時常接受各級法院法官指定擔任訴訟調解人•一般而言,法官必需對調解人的法律素養有相當的信心才會做指定,包德士律師至今已接受法院指定擔任超過三百場次的調解人,這是其法律素養的最佳證言•
包德士律師畢業於德州農工大學,取得政治經濟學學士,並於一九八四年取得專門出產訴訟律師的南德州法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旋即取得律師資格,執業至今•
包德士律師是一位著名的訴訟律師,專們代理民刑商事及家庭法的訴訟案件,及影響到移民申請資格與身份的訴訟案件•除了英文之外,包德士律師並能講流利的西班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