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志豪律師
林志豪律師早年畢業於台灣台北的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在台北為世界十大之一的Malleson Stephen Jacque律師事務所台北分所工作一年之後,來美國繼續其法律學業,取得波士頓大學國際銀行法學碩士及休士頓大學法學博士,並先後通過紐約及德州兩大州律師資格考試,在美國執業已有六年之久•
林律師先前曾為休士頓市中心的Lawson, Weiss and Danziger律師事務所工作•於二零零一年開創林志豪律師事務所後業務蒸蒸日上,於二零零二年與其好友包德士律師共組本所,是本所的主任律師•
林律師除了是全美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也是聯邦法院出庭律師,並且是德州及休士頓律師協會遺產,信託及不動產法組的組員•曾任休士頓市中華總商會會長,法律專欄文章廣見於各大中文媒體,並常受邀為職業組織及學生社團演講•